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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猪

发布时间:2019-09-27 来源: 作者:
各区市场监管局,市局执法总队:
 
  目前,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依然复杂严峻,市场猪肉价格出现较大波动。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本市消费领域生猪产品监督检查,强化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猪肉价格监管,做好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 
  一、高度重视保供稳价工作
 
 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,提高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政治站位,从落实民生“菜篮子”工程,提升群众幸福感、获得感和满意度的角度,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、使命感,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,积极与商务委、农业农村委等沟通协作,切实做好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猪肉价格监管工作。
 
  二、严格落实生猪产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
 
 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工作的宣传力度,开展生猪产品经营者(含餐饮服务提供者)检查,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非洲猪瘟防控责任,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,确保生猪产品经营者购进的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(场),批批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(报告),不得采购没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(报告)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。采购进口生猪产品应附有合法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。发现采购、经营病死动物产品,生猪产品来源不明、检验检疫票证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,要监督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,召回问题产品,并依法依规从重查处。
 
  三、要切实加强猪肉价格监管
 
 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召开价格政策法规提醒告诫会,制定发放提醒告诫书,督促企业遵守价格法律法规,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价格违法行为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。同时,要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,加强举报投诉和舆情分析,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哄抬价格、囤积居奇、相互串通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,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,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。
 
  四、完善应急机制
 
  各区市场监管局、市局执法总队应建立相应的生猪产品监管应急响应机制,一旦发生突发事件,快速响应,上下联动,稳妥处置,切实做好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。如遇重大情况,要及时报告市局。
 
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
 
  2019年9月16日
 
  附件:
 
     156774880981216403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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